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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9年9月~113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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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9

  • 7月17日,總統令特任黃榮村為考試院第13屆院長,周弘憲為考試院第13屆副院長,陳錦生、吳新興、楊雅惠、王秀紅、周蓮香、姚立德、伊萬‧納威Iwan Nawi、何怡澄、陳慈陽為考試院第13屆考試委員。任期均自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止。
  • 8月26日,總統令銓敘部部長周弘憲,銓敘部政務次長郝培芝另有任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郭芳煜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特任劉建忻為考試院秘書長,周志宏為銓敘部部長,郝培芝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任命朱楠賢為銓敘部政務次長。此令自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生效。
  • 9月14日,總統令任命李隆盛為考選部政務次長,呂建德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此令自中華民國109年9月21日生效。
  • 11月26日,考試院第13屆第12次會議通過第13屆施政綱領。

民國110

  • 1月25日,考試院令訂定「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二十三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二十四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並溯自中華民國107年4月28日生效。
  • 1月29日,國家人力資源論壇創刊。
  • 2月3日,訂定「考試院數位轉型委員會設置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4月12日,訂定「考試院資料開放小組設置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4月21日,行政院、考試院令訂定「關務人員因公失能及領有勳章加發退休金標準」。
  • 4月28日,總統令廢止監試法。​
  • 10月18日,訂定「考試院及所屬機關政府資料開放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民國111

  • 1月7日,考試院令修正「考試院處務規程」部分條文。
  • 1月19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
  • 1月19日,總統令修正公布「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5條、第15條及第40條條文。
  • 1月19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
  • 1月19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條文。
  • 1月22日,考試院、司法院、行政院令修正「法官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以及「現職法官改任換敘及行政教育研究人員轉任法官提敘辦法」第3條、第4條、第10條。
  • 2月25日,考試院、行政院令發布中華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之「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第51條,自111年2月10日施行。
  • 3月10日,行政院、考試院聯合召開112年初任公教人員退撫新制記者會。
  • 3月14日,考試院令修正「考試院會議規則」部分條文。
  • 5月25日,總統令刪除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2條條文;並修正第6條、第10條、第17條、第20條、第26條之1、第28條、第28條之1及第33條之1條文。
  • 6月14日,考試院令修正「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數位化將自111年8月1日開始試行,112年起各種國家考試全面實施。
  • 6月22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公務員服務法」全文27條。
  • 6月22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及第104條條文。
  • 7月29日,考試院令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自112年1月1日施行。
  • 8月1日,考試院令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自112年1月1日施行。
  • 10月31日,考試院令訂定「國防法務官考試辦法」。
  • 11月7日,訂定「考試院考銓資料研究中心設置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12月19日,考試院令修正「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第18條之1條文。
  • 12月20日,訂定「考試院公報管理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 12月28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全文15條。

民國112 

  • 1月11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
  • 1月11日,總統令增訂公布「公教人員保險法」第6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8條、第16條、第21條、第27條及第51條條文。
  • 1月11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及第95條條文。
  • 2月15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條文。
  • 4月26日,總統令修正公布「考試院組織法」。
  • 4月26日,總統令修正公布「銓敘部組織法」。
  • 4月26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法」。
  • 4月28日,總統令公布廢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 4月28日,考試院令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修正公布之「考試院組織法」,自112年6月1日施行。
  • 4月28日,考試院令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修正公布之「銓敘部組織法」,除第2條第6款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業務自112年6月1日施行外,自112年4月30日施行。
  • 4月28日,考試院令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制定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法,自112年4月30日施行。
  • 4月28日,考試院令修正「銓敘部處務規程」。
  • 5月3日,總統令公布廢止「考銓處組織條例」。
  • 5月10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2條、第4條至第6條及第12條條文。
  • 5月16日,考試院令修正「考試院處務規程」、訂定「考試院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生效。
  • 5月17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公務人員陞遷法」第2條及第5條至第12條條文。
  • 5月17日,總統令修正公布「考選部組織法」。
  • 6月8日,考試院令修正「考試院會議規則」部分條文。
  • 7月20日,考試院令訂定「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 7月27日,考試院令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修正公布之考選部組織法,自112年9月1日施行。
  • 7月27日,考試院令修正「考選部處務規程」。
  • 11月29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典試法」第31條條文。
  • 11月29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0條條文。
  • 11月29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17條條文。
  • 12月6日,總統令公布廢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 12月15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條文。

民國113 

  • 1月3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6條條文。
  • 5月17日,總統令考選部部長許舒翔,銓敘部部長周志宏,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郝培芝,考選部政務次長李隆盛,銓敘部政務次長朱楠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呂建德,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此令自中華民國113年5月20日生效。
  • 5月20日,總統令特任劉孟奇為考選部部長,施能傑為銓敘部部長,郝培芝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任命鄭中平為考選部政務次長,張秋元為銓敘部政務次長,陳佳慧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7月18日,總統令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郝培芝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 8月19日,總統令特任蔡秀涓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此令自中華民國113年9月1日生效。
  • 8月30日,考試院令修正「考試院會議規則」第5條之1、第40條。
  • 8月30日,訂定「考試院公文蓋用印信及簽署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 8月30日,修正「考試院分層負責實施要點」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