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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3年12月~1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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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3

  • 12月19日,總統令特任周弘憲為考試院第14屆院長,許舒翔為考試院第14屆副院長,邱文彥、鄧家基、王秀紅、呂秋慧、黃東益、伊萬‧納威Iwan Nawi 為考試院第14屆考試委員。任期自中華民國113年12月20日至117年12月19日止。
  • 12月20日,考試院舉行院長交接典禮,由副總統蕭美琴監交。
  • 12月20日,第14屆考試院於就職後立即召開首次院會,追認看守期間(113年9月1日至113年12月19日)決議事項,確認院務決策的合法性。

民國114

  • 2月6日,考試院令修正「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第九條。
  • 2月6日,考試院、行政院令修正「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 5月9日,司法院、考試院修正「遴選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轉任法官辦法」部分條文。
  • 5月15日,考試院、行政院令修正「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部分條文。
  • 6月4日,行政院、考試院令修正「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第三條、第五條。
  • 6月11日,考試院、行政院令修正「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一條、第九條。
  • 6月19日,考試院令修正「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十六條。
  • 6月26日 ,考試院、行政院令修正「 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職務一覽表 」。
  • 6月29日,考試院、行政院令修正「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 7月3日, 考試院、行政院令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五月十五日修正發布之「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第三條,自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