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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7年9月~103年8月 )

第11屆

※ 民國97年7月總統令特任伍錦霖為考試院第十一屆副院長,邱聰智、蔡璧煌、蔡式淵、吳泰成、邊裕淵、李慧梅、李雅榮、胡幼圃、陳皎眉、何寄澎、詹中原、黃俊英、高明見、李選、林雅鋒、歐育誠、蔡良文、浦忠成、黃富源為第十一屆考試委員。任期自中華民國97年9月1日起至103年8月31日止。8月總統令特任林水吉為考試院秘書長,楊朝祥為考選部部長,張哲琛為銓敘部部長,張明珠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此令均自中華民國97年9月1日起生效。9月考試院第十一屆院長職務奉總統府核備,自民國97年9月1日起暫由伍副院長錦霖代理。11月總統令特任關中為考試院第十一屆院長。任期至中華民國103年8月31日止。

※ 民國98年6月總統令制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考試院會議通過「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

※  民國99年1月舉行變革中的文官治理國際研討會。3月國家文官培訓所改制為國家文官學院。總統令特任黃雅榜為考試院秘書長。7月考選部部長楊朝祥已准辭職,應予免職,總統令特任賴峰偉為考選部部長。10月總統令特任張明珠、高永光為第11屆考試委員,任期均至中華民國103年8月31日止。以補李慧梅、吳泰成兩委員遺缺。並特任蔡璧煌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12月考試院會議通過「考試院強化文官培訓功能規劃方案」

※民國101年2月考選部部長賴峰偉已准辭職,應予免職;3月總統令特任董保城為考選部部長;4月總統令特任伍錦霖為第11屆副院長,趙麗雲、黃錦堂為第11屆考試委員,任期均至中華民國103年8月31日止。以補蔡璧煌、黃富源兩委員遺缺。6月與行政院共同推動每年6月23日為我國公共服務日。

※民國102年1月總統令修正公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12月總統令修正公布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民國103年1月總統令修正公布公務人員考試法、公教人員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