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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1年9月~民國97年8月)

第十屆

※ 民國91年6月總統令特任姚嘉文為考試院第十屆院長,伊凡諾幹、吳茂雄、吳泰成、吳嘉麗、李慶雄、李慧梅、林玉体、邱聰智、洪德旋、徐正光、張正修、許慶復、郭光雄、陳茂雄、劉武哲、劉興善、蔡式淵、蔡璧煌、邊裕淵為第十屆考試委員。9月總統令特任朱武獻為考試院秘書長。11月舉行二十一世紀文官體制發展國際會議。

※ 民國92年10月與韓忠謨教授法學基金會合辦政府改造與文官體制國際研討會。

※ 民國93年1月總統令制定公布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5月總統令特任林嘉誠為考選部部長、吳容明為銓敘部部長、周弘憲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6月總統令特任吳容明為第十屆考試院副院長,總統令特任朱武獻為銓敘部部長。 7月總統令特任吳英璋為考試院秘書長,該令自中華民國93年8月1日起生效。

※ 民國94年10月舉辦全國人事行政會議。12月與加州管理學院合辦新世紀文官制度變革與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

 

※ 民國95年1月總統令特任劉守成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張俊彥為考試院秘書長。

 

※ 民國97年5月考試院函考試院張秘書長俊彥奉總統令已准辭職,應予免職,自同年5月20日起,秘書長職務暫由蔡副秘書長良文代理。考選部林部長嘉誠、邱政務次長吉鶴奉總統令已准辭職,應予免職,自同年5月20日起,上開職務暫由黃常務次長雅榜代理。銓敘部朱部長武獻、李政務次長若一奉總統令已准辭職,應予免職,自同年5月20日起,上開職務暫由吳常務次長聰成代理。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劉主任委員守成、沈副主任委員昆興奉總統令已准辭職,應予免職,自同年5月20日起,上開職務暫由鄭副主任委員吉男代理。

 

※ 民國97年7月16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鄭代理主任委員吉男屆齡退休,自同年月日起,上開職務暫由吳副院長容明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