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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3年9月~民國49年8月)

第二屆

※ 民國43年8月總統令特任莫德惠為第二屆考試院院長,王雲五為副院長,楊亮功等19人為考試委員,景佐綱為考試院秘書長。12月總統令制定公布外國人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條例。

※ 民國44年5月原設臺北市蘭州街261號孔廟之收發處遷回木柵溝子口本院辦公。6月總統令制定公布戰地公務人員管理條例。7月本院訂定考試院暨所屬部會推行行政三聯制通則。

※ 民國46年8月總統特任陳雪屏為考選部部長。

※ 民國47年4月總統令制定公布公務人員保險法。7月總統令特任黃季陸為考選部部長。9月總統令特任程天放為考試院副院長,關吉玉為考試院秘書長。10月總統令制定公布公務職位分類法。

※ 民國48年1月總統令制定公布獸醫師法。6月制定公布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